破坏者变守护者,南昌市首份《巡湖守护令》在这里发出!

2023-07-27 18:39:51 来源:南昌日报


(相关资料图)

近日,南昌县人民法院发出全市首份《巡湖守护令》,责令3名被告人在缓刑期间,每月对鄱阳湖区塔城乡青岚湖水域分别进行2次巡湖护鱼,具体内容包括:湖域清洁,巡查,防止他人非法捕鱼、电鱼、毒鱼、炸鱼,防止非法采砂、排污等。

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胡某等3人单独或共同在鄱阳湖区塔城乡青岚湖水域非法捕鱼50余次,共获利45917元。2023年6月30日,南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该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南昌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某等3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使用禁用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胡某等3人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自愿以“增殖放流+生态修复费+义务劳动”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南昌县人民法院向3人发出《巡湖守护令》。《巡湖守护令》将刑事惩罚、生态修复、教育罪犯等功效融为一体,是多职能部门携手合作保护鄱阳湖流域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贯彻惩罚与修复并重的生态司法理念的重要体现。

一直以来,南昌市法院立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和案件数量、类型特点等实际情况,多措并举,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践,不断探索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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