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最主要区别

2023-05-10 18:48:28 来源:问法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众所周知担保的存在就是为了促使债务人履行其相应的义务,但大家是否知道担保也是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所以下面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最主要区别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也大家可以咨询找法网。

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最主要区别

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第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

第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第四,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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