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离职后发现原公司社保欠缴如何处理?

2023-06-14 11:08:47 来源:互联网

大部分职工都会面临离职、换工作,明明离职前事情都处理好了,离职后发现原公司社保欠缴但已经离职了。这种情况,还能要求补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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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离职后发现原公司社保欠缴如何处理?


【资料图】

北京大铭律师事务所朱哲雨律师解答:

《社会保险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也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北京大铭律师事务所朱哲雨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朱哲雨律师简介

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工科、法律双重专业背景,先后担任多家大型企业集团法律事务负责人。精通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婚姻法等民商事法律法规,代理过数百起诉讼仲裁案件,具有丰富的案件处理能力和非诉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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