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计识真凶——靖宇县公安局那尔轰派出所抓获潜逃38年网上逃犯始末 当前速讯

2023-06-13 10:22:26 来源:北方法制报

三月的靖宇县那尔轰镇,寒气依然袭人。山间,白雪依旧嵌在不远处的林间,却已经不再是冰冷的银白,而是泛着微微的青墨色。   

此时,在那尔轰村梁家沟屯靠近山脚的一户人家中,传来了两个人交谈的声音。   

“大娘,按照您的户籍信息,您家里就这一套住房,户口簿上是五口人,对吧?”   


(资料图片)

“对,五口,现在只有我们老两口儿在家,孩子们都在外面打工,过节才回来。”   

“好的,大娘,您看一下我们登记的信息都对不对。”   

“对,信息都对,没啥问题。”   

“大娘,谢谢您的配合,这是我们派出所的联系方式,孩子们不在家,您和大爷要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打这个电话,值班民警就会来帮您。”   

那尔轰派出所所长吕勇微笑着转身从大娘家走了出来,准备到下一家走访时,吕勇的目光再次望向了屯子里房屋位置最偏僻的一户人家——这户人家吕勇已经去过很多次了,却始终没见到家中的人。

一标三实  入户走访显露端倪   

那尔轰镇位于靖宇县北部,东隔松花江与桦甸市白山镇相望,南与赤松镇毗邻,西与景山镇相连,北以那尔轰岭为界与桦甸市接壤。作为靖宇县的北出口,那尔轰镇的暂住人员、寄住人员、流动人员占比较高,人员构成复杂。今年初,那尔轰派出所锚定靖宇县公安局提质增效的任务目标,按照“不漏户、不漏屋、不漏人、不漏项”“实时、实名、实数、实情”的工作要求,“一标三实”纵深推进信息采集全覆盖工作。   

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那尔轰派出所的所有民警、辅警走遍了辖区的每个村屯,走进居民家中核实各项信息。民警在对那尔轰村梁家沟屯入户登记时,有村民反映,屯子里有一名姓郭的男子没有户口,还时常不在家,偶尔回来也是独自一人,很少与他人沟通交流。   

随后,民警将这一情况上报给了所长吕勇,为了尽快完成“一标三实”工作,摸清辖区人口的真实情况,这才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4月11日上午,吕勇再次走访梁家沟屯时,发现这户人家的大门敞开着,便走进了院里,见到了找了许久的郭某。   

“郭大哥吗?我是那尔轰派出所的民警吕勇。”吕勇笑着对在院里干活的人说。   

“呃,我是,怎么了?警察同志,我没啥事儿啊,我昨天晚上才回来。”见到身穿警服的民警,郭某明显有些紧张。   

“没事儿,咱们现在统一做人口信息登记,我们逐户核实一些情况,问你一些基本信息。”看到郭某有些紧张,吕勇赶紧告知其自己此行的目的。   

在随后的沟通过程中,吕勇了解到,郭某确实没有办理过户口。但当民警问其原因时,郭某想了一会儿才吞吞吐吐地说,其老家是山东的,当年因为家里人口多,分的地少,自己早早就出来闯荡了,至今已经离开家将近四十年了,所以没有办理过户口。   

吕勇又问其现在如何生活,郭某说四处打工维持生计。短短几句话的交流,郭某的额头却沁出了细汗,而此时的气温在零度左右,除非心里非常紧张,否则绝不会出汗。吕勇敏锐地感觉到,郭某可能存在一些问题。为防止打草惊蛇,引起郭某注意,吕勇随机应变,他问郭某:“派出所正好有些杂物要处理,下午能不能帮忙收拾收拾?会按照工时给工资。”郭某想了想,便答应了下来。

深度研判  施巧计解开真相   

离开郭某家,吕勇立即返回派出所,根据采集到的郭某的些许信息在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库中进行了搜索,发现山东省安丘市有一名逃犯年龄和籍贯与郭某相似,但名字不相符。随后,吕勇将该情况上报给靖宇县公安局相关领导,根据指示,那尔轰派出所成立了研判工作专班,对线索进行了更加深入的研判。同时,派出两组民警,一组民警着便装返回梁家沟屯,摸排该人信息并对该人展开跟踪;另一组民警对郭某的身份、活动轨迹进行查询,力争确定其真实身份,挖掘更有价值的线索。   

当日14时许,郭某准时来到派出所,吕勇为了打消其顾虑,一方面给郭某安排一些零活,另一方面跟其唠起了家常。在吕勇提到“老家是什么地方的,帮你查查有没有户口底册,有的话你就回去把户口补了”时,郭某立刻警觉起来,岔开了话题。之后,吕勇再和他聊天,他也只是说等干完活再聊,并加快了干活的速度。   

专班民警随即将在信息库中查询到的照片下载到电脑上,对郭某某的身份信息、列逃事由展开了情报研判,并将收集到的信息与郭某的信息不断进行综合,发现了多处吻合及交集。由于在逃人员信息库中的照片是40多年前的照片,无法准确分辨是否是郭某本人,现在只有让他亲口承认事实,才能解开真相。   

这时,吕勇想到了一个办法,他让一名民警着便装走到郭某的附近,突然喊出安丘市那名逃犯的名字“郭某某”,看看他的反应。在做好充分准备后,民警在不远处喊出了“郭某某”的名字,此时郭某下意识地抬起头看了一眼后,顿时醒悟过来,扔下手里的工具向派出所门外跑去,这时,埋伏在派出所附近的专班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抓获。   

民警将其带至办案区后,郭某某对自己1985年7月1日强奸本村一名少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负案潜逃  三十八载藏形匿迹   

据郭某某交代,1985年7月1日,他在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王家庄镇某村强奸了一名少女,被村民发现并准备将其扭送至村委会途中,他逃跑了。为逃避法律的制裁,时年25岁的郭某开启了长达38年的潜逃生涯。郭某从山东省潍坊市坐火车到梅河口,在火车站附近报名成为那尔轰林场的一名清林员。在那尔轰林场工作了2年后,又到那尔轰煤矿下井挖煤。   

2010年以后,他先后在黑龙江、内蒙古、白山市江源区等地从事打钻、探矿等工作,直到2018年前后,才回到那尔轰镇附近打零工。因为不敢暴露身份,郭某某一直不敢办理身份证,所使用的银行卡和手机卡也是花高价购买他人名下的。平时为了逃避警方追查,在从事清林、下矿、打钻、探矿等工作时,他都是在山上居住,平时很少与他人交流。   

审讯的最后,郭某某对民警说:“这38年来我的心里一天也没有踏实过,也没有睡过好觉,本以为这一生就会这样过去,没想到最终还是没有逃过去。”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已被移交给山东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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